内江师范学院物理电子实验室安全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作者:佚名   点击数:   日期:2018年03月16日 00:00   字体:【

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为主,杜绝事故隐患,了解各类易燃易爆品知识,了解防盗常识,掌握事故急救方法。

2.      物理学与电子信息工程系领导和实验室领导负责全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对各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

3.      各分室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本实验室的安全规定、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保管室。

4.      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5.      实验大楼设值班员。值班员安全责任:在每天实验人员下班后检查所有产生声音、光亮的电源是否已被切断,各实验室大门是否确实锁牢,出现异常,及时报告。

6.      实验楼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7.      实验室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它生活用品。若有废液,应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便倾倒。放射源由专业人负责,严格按有关规程妥善保管,使用。

8.      每天上班应检查门、窗、锁有无异常,如有异常保护现场,应立即报告系办并通知保卫部门。离开实验室应关好门、窗,注明去向;下班应断开电源、锁好门窗;关闭水龙头。

9.      节假日前,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各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各门窗是否关好;水管道有没有漏水现象,水龙头是否关紧;电源是否关闭,然后统一封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10.  实验室如发生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和实验室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内江师范学院物电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编:641100 电话:0832-2340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