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高等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 号)要求,我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学习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首先,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文对通知精神进行了解读,对后期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强调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然后,分管副院长方飞带领全体实验教师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1)》中的“检查项目”、“检查要点”认真阅读,并做出任务安排。
最后,我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课程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要求积极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