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秋季学期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学校师资培养经费,在保证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有计划地选派教师进修培训。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内师人字〔2011〕35号)、《内江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内师人字〔2013〕12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师院发〔20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报送学校2014年秋季学期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进修培训类别
教师进修培训主要包括: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访问学者、进修学者、骨干教师培训、课程进修、新办专业单科进修、“双师型”培训、资格证书培训等。
二、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的报送要求
(一)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内师人字〔2013〕1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校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坚持“教学型、应用型、地方性”办学定位,切实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应用型学科专业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双师型进修培训计划,特别支持教师双师型进修培训工作,加大培养力度,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
(二)请各单位结合单位目标任务和学科、专业现状,根据进修培训类别,填写相关的报送计划表,可选派1~2名教师到国内知名大学或国家重点实验室作访问学者1年。
(三)对于学校重点支持项目,各单位应按照教师进修培训原则,科学合理选派。各单位在填报进修培训计划的时候,有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的单位,可选派1~2名教师作为国内访问学者,其他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派;有新办非师范类专业的单位,可选派1~2名教师到国内知名大学进行半年或一年单科课程进修;进修学者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填报。
(四)凡申请培养的教师均应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一份签署单位意见的《内江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此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上下载),经所在部门同意,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进修培训人员人选。
三、其他要求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是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之一,请各单位在充分分析教师队伍现状的基础上,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次教师培养计划的报送工作。
(二)请各单位将该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并认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13年秋季学期各二级学院教师进修培训计划表》,并于2014年5月17日之前将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文档通过办公自动化发至人事处师资科周艺处。
(三)凡未列入进修培训计划的教师,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安排外出进修培训并将不享受学校有关资助,未办理进修培训有关手续不得享受学校有关进修培训的待遇。
特此通知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2014年秋季学期各二级学院(部)教师进修培训计划表.doc
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