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青联发〔2011〕3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川青联发〔2011〕12号文件(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征集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征集作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要求
1、申报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2、参赛作者必须是2011年7月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3、申报作品必须是2011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但毕业设计(论文)和国家级以上竞赛获奖的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三、作品征集时间
凡符合参赛条件的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连同参赛作品(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于4月20日(周三)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第三行政楼三楼)。
四、参赛作品说明
1、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参赛作品申报分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
3、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4、详细参赛要求请见附件2、3(第十一届“挑战杯”s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五、表彰奖励
参赛作品将由校团委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四川省决赛。若参赛作品获省级、国家级奖励,学校将对获奖个人、获奖集体、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调动广大同学、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发挥我校科研资源的优势,广泛宣传和发掘优秀作品,保证作品申报的数量和质量;
2、各二级学院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尽量保证上报作品质量,并于规定日期内报送校团委。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
附件1:作品申报书
附件2: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的通知
附件3: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