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末 课 程 考 核 通 知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即将进行,经学校研究:各二级学院专业课(含公体)考查、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通识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学、心理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考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与相关教学院(部)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考核资格审核
1、各任课教师应对学生出勤、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审查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凡未完成该门课程作业三分之二或无故缺课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课程考核(考查、考试)。
2、学生因病、因事等不能参加期末课程考核,应由本人于开考2日前到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主任处填写《缓考申请表》,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各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处长审批。申请缓考未获准或擅自不参加考试的以旷考论。对申请缓考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作详细的记载,并通知任课教师在成绩册上注明。
二、课程考核具体安排
1、通识必修课考试、考查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各教学院、部根据教学计划做出初步安排交教务处审核后确定,并由教务处与承担教学任务的各教学院、部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课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但须将考试安排在规定时间(见附件一)内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教务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安排组织校领导、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老师巡视考场。
2、各二级学院之间交叉课程的考查,由任课教师在2011年7月4日-5日内进行,请相关二级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试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决定考试时间、地点并派监考教师监考,任课教师负责出题、阅卷工作,相关工作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教学办主任具体衔接。监考教分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主任报教务处,学校统一支付酬金。
3、通识选修课程由任课教师在第18周内随堂进行考查,并向教务处考试管理科上报具体考查时间。若随堂进行有困难,则请任课教师在第16周向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提出,利用第17周末进行考查。监考教师由任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派出,监考教分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主任报教务处,学校统一支付酬金。
以上各类课程考核的安排均以自然班进行(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除外)。
三、课程考核命题要求
为了规范考试,对考试命题作如下要求:
1、课程考核类型(考试或考查)要明确;
2、课程考核课程名称要规范,不得简写;
3、课程考核要根据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要求,内容涵盖所有章节;
4、试卷采用百分制,每题应有小分;
5、通识课、专业课相同学制、相同年级、相同课程的考试原则上使用相同试卷;不同学制、年级,即使课程名称相同,也不得使用相同试卷;
6、命题时,每题上应有得分栏;
7、无论何种类型的课程,各任课教师均应出A、B两套试卷,并交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给出要点、步骤分值);
8、命题完成后,审题人要认真审题并在试卷上签字(审题人包括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两人,签字只能是手写体不能打印),所有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负责安N审题人;
9、试卷一律用微机打印,格式参照二级学院标准试卷纸格式;
10、外国语学院试卷用中文书写考试课程名称。
四、考试制卷
1、各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课程考核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命题,并交教学办主任;
2、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主任将所在二级学院考试、考查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记收齐,并检查教师试卷质量,包括格式、排版、字体、字号以及打印质量等;
3、教学办主任统一将试题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制卷;
4、教务处文印室在规定的制卷时间内完成制卷工作,保证质量,妥善处理制卷中的垃圾。
5、教师、教学办主任、教务处工作人员等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试题严格保密,电子试卷不得通过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传递,以免泄密。
五、考试成绩的评定及试卷分析、成绩分析
1、各任课教师要认真遵守《内江师范学院试卷阅卷规则》的要求。
2、各任课教师在考试、考查以前将所任课班学生平时成绩按二级学院要求记入成绩册(平时成绩册和综合成绩册),再将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按二级学院规定比例总评为课程成绩。成绩记载均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3、各任课教师要对所任课班学生成绩、试卷进行分析,按照分析要点要求,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笔填写《内江师范学院考试试卷分析表》,字迹端正。
4、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主任要认真负责地通知教师参加通识必修课考查、考试的监考;交考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统计不及格人数;交成绩册等。
5、教学办主任在收集各任课教师成绩册时,请将各科成绩册交各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查,并填写教务处印制的《成绩册审核表》。
6、学校要求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答题试卷进行密封、装订成册,由二级学院集中、流水阅卷,阅卷教师在所阅试题上签字。阅卷完毕后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试卷复查,并填写教务处印制的《试卷评阅审查情况登记表》;对复查试卷不认真,造成统分错误、漏登学生成绩等,学校将在全校通报。
7、学校将在下学期组织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师抽查各二级学院考试、考查试卷,并进行分析。
六、参加通识必修课监考的教师名额分配及酬金计算办法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与历史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派20名教师,其余各二级学院派15名教 参加通识必修课监考,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主任在《考试科目统计表》中写明教师姓名、性别,监考教师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换。监考教分由教务处按实际监考安排计算,由学校统一支付酬金。
七、课程考核纪律
1、考试是教学工作的继续,是检查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各二级学院领导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杜绝各种舞弊行为。若有考试违纪、作弊者,监考教师要请考生填写《内江师范学院考试异常情况说明》并写出书面检讨,各二级学院组织的考试,监考教师要将学生填写的《内江师范学院考试异常情况说明》及书面检讨交教学办主任,考试结束后及时报教务处。通识必修课考试若有考试违纪、作弊者,学生填写的《内江师范学院考试异常情况说明》和书面检讨由监考教师直接交到考务办公室。特别说明的是违纪作弊学生的试卷应由监考教师在该试卷上注明“该生违纪或作弊,成绩无效”的字样后按顺序装入试题册内,任课教师登分时在成绩册上注明。
2、各二级学院领导要加强对任课教师进行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纪律教育;教师要严格按照《内江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要求命题、阅卷并登记成绩等。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并履行《监考人员职责》,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3、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主任要认真做好期末考核课程试卷的保密、交接登记工作,包括收取教师试题、交教务处印制、从教务处领取试卷、分发试卷到考场、考试完毕回收试卷及阅卷时的交接等均实行登记制度,严格保管试卷,不得有任何遗失、毁损。
八、考试资料归档
1、考试复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按自然班及学号顺序将试卷装订成册,试卷份数和成绩册人数要一致,正确填写试卷装订册封皮上规定填写的各项内容。
2、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主任应按照考试安排列出《试卷目录》,各任课教师应将各门课程的试题(A、B卷空白样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A、B卷)、考场情况登记表、巡考记录表、试卷分析表、试卷评阅情况审查登记表、学生成绩册审核表、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册(试卷份数一定要和成绩册人数一致)按考试工作档案资料袋上的顺序装入袋中并与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的试卷册一起交教学办主任归档。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保存;通识必修课按目录顺序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存档;通识选修课由任课教师本人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档。
3、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材料整理完备后,请各教学办主任、任课教师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校阶段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王岚。
4、综合成绩册和平时成绩记录单独立卷,今后作为学籍档案保存。
九、课程考核责任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凡未按规定执行造成教学事故者,学校将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课程考核具体日程
1、考查日期为:2011年7月1~5日(其中7月1、2日为通识必修课考查时间);
2、考试日期为:2011年7月6~9日(其中7月6、7日为通识必修课考试时间);
从18周开始不再上课。
课程考核时间为: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晚上:7:00~9:00
十一、其他
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科目和缓考科目,学校将在下学期第二周组织补(缓)考;补(缓)考成绩学校规定方式计算。
请各二级学院在安排课程考核时,应严格按照课程考核时间进行。若课程考核时间有变动,教务处将及时通知各二级学院。
附件一 期末课程考核日程安排
附件二 期末各二级学院专业考查考试教室安排
附件三 内江师范学院期末课程考核工作规范(要点)
各二级学院在安排布置期末课程考核工作时,应按附件三突出强调期末课程考核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教 务 处
2011年6月7日
附件一:
期末课程考核日程安排
项 目 |
时 间 |
经 办 人 |
院(室) |
教务处 |
领标准试题纸 |
2011年6月10日 |
教学办主任 |
王 岚 |
交考试科目统计表 |
2011年6月17日 |
教学办主任 |
李红波 |
交考查试卷 |
2011年6月17日 |
教学办主任 |
王 岚 |
交考试试卷 |
2011年6月24日 |
教学办主任 |
王 岚 |
交专业课考试安排 |
2011年6月30日 |
教学办主任 |
李红波 |
考 查 |
2011年7月1~5日 |
二级学院院长
教学办主任 |
教务处长
王 岚 |
考 试 |
2011年7月6~9日 |
二级学院院长
教学办主任 |
教务处长
王 岚 |
交补考学生名单 |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校 |
教学办主任 |
蒋 乾 |
交试卷目录、通识必修课试卷、选修课试卷 |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校 |
教学办主任 |
王 岚 |
学生补(缓)考 |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校后第二周 |
教学办主任 |
蒋 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