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为了表彰和奖励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激励广大教学管理人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内江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单位和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办法》(内师教字[2007]158号)的有关规定,决定评选我校2012年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对象
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教务员。
二、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的评选条件
1.教学管理工作严谨、严格,能够认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准确地处理教学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工作积极、主动、有条不紊。
2.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优质服务,秉公办事,管理育人,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
3.重视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2012年至少发表一篇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管理类论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4.在各级教学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不少于两年, 且两年内无教学事故。
三、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推荐1名,教务处推荐2名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四、评选工作程序
1.各二级学院、教务处将推荐的优秀教学管理人员名单及填写的《内江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申报表》,以及相应的教学管理类论文复印件等材料,于5月2日前报教务处办公室。
2.由教务处复核有关材料,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3.被评为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者,颁发奖金,并发给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申报表
内江师范学院
2013年4月22日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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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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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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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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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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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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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2012年1月-2012年12月,字数在1000以内) |
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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